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居住在贝克街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性格古怪、冷漠、孤僻、头脑冷静、思维敏捷、观察力优于常人、自负得接近狂妄,常常以自己超强的推理愚弄警方,并以此为乐的人。他为数不多的爱好就是拉小提琴,然而因为他的性格,他的听众寥寥无几。
波莫纳觉得,真实的夏洛克只是不善于与人相处,比如他可以和华生共享一个客厅和餐厅,由房东太太负责提供餐饮。所有人都觉得很开心,夏洛克并不是那种不懂分享的人,华生与他相处就很融洽,即便夏洛克喜欢早起,喜欢晚起的华生也不会被他的小提琴声吵醒;而夏洛克也不会因为华生的出现觉得自己“被打扰”,一个好室友除了小心照顾着对方,活动时尽可能别弄出过大的声响、影响对方休息之外,当他们活动的时候,最好也能有点共同语言。
当福尔摩斯拉小提琴时,如果他能好好拉,就会是一首优美动听的曲子,但更多的时候,他总是胡乱得拨弄琴弦,这就是噪音了。
但华生包容了夏洛克,他知道夏洛克这是用声音帮助自己思考,很多时候线索就像猫抓过的线团一样混乱。
在《时间简史》里曾这样描述过,一个完整的茶杯是高度有序的状态,而地板上摔碎的杯子是一个无序的状态,随着时间流逝,桌上的茶杯掉在地上的无序度会增加,于是这被称为心理学的时间箭头,也就是麻瓜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反过来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不合理的。
修复咒看起来就像“倒带”一样,让被破坏的物品重新恢复成被破坏之前的样子,但生命并不包括在内。
哈利位于戈德里克山谷的家依旧保持着10多年前的样子,对于强大诅咒造成的破坏,修复咒也无法修复。
这个咒语最早被使用于1754年,当时禁止滥用魔法办公室的职员奥拉贝拉·纳特利用它赶在麻瓜们发现前修复了被“意外”摧毁的罗马斗兽场,“随后”这种符咒就被普及起来。
不过在此“之前”,同年的英国伦敦却发生了一起“意外”,当时戏剧界最受欢迎的演员加里克在筹备“中国文化节”时发生了骚乱,舞台被催毁,另外许多剧院在这个时期频频发生火灾,即便当时魔法部的职员们修改了麻瓜们的记忆,也无法改变这些破坏,被厉火毁掉的东西一样是修复咒无法修复的。
在那个时代还没有类似“食死徒”、“巫粹党”的组织,更多的是“孤狼”行动。
尽管夏洛克·福尔摩斯蔑视警察,有时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但他这种反社会人格不会制造及“重复制造”一些恶性的案件,虽然在“技术上”他完全可以做到。
只要人们失去对夏洛克的信任,他就会从“侦探”变成“嫌犯”,反之亦然,最近被抓住的连环杀手给人的感觉很随和普通的工人,完全看不出他会是个连环杀手。
辛尼斯塔对波莫纳说过,在他家的后院挖到了的女性尸体中,有3人曾经被认为与食死徒在70年代的活动有关。
贝拉特里克斯喜欢穿鸡尾酒裙,这种裙子本来是适合参加各种正式或半正式派对的。
波莫纳曾经当过“清洁工”,清理他们闹过的现场,但她从来没有去过他们开始狂欢前聚会的场所。
波莫纳一直觉得西弗勒斯也是一个“孤狼”,但在不久之前,阿不思却告诉她西弗勒斯是个极需要融入一个团体的人。
然而她的记性并不很好,忘了这一点。也许,他并没有他看起来那么孤僻,而是没有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你知道总是孤身一人是怎样的感觉吗?
在这个大都会里有很多人,却并不是每个来酒吧的人都是与朋友一起来的。除了酒精之外,他们还想一些别的,也许是向一个陌生人倾诉,又或者是遇到一个同样孤身一人,又急于摆脱寂寞纠缠的人。
从古至今人们一直有一种错觉,认为酒可以“助兴”。但事实上有不止一篇科学杂志告诉你,酒其实起的是反作用,它只会让大脑皮层短暂兴奋一下,就像它给人一股错觉,喝了酒能让身体暖和,实际上它只是短暂加速血液循环,并不是真的产生热量。
它就像是激情,短暂而猛烈,当世界陷入沉睡时,让人干出一些出格的事。
即便是最纯净的灵魂也会被黑暗吸引,这种“引力”并不像行星之间那种代表秩序的力量。
波莫纳希望西弗勒斯不要重回黑暗,这并不是说他继续研究黑魔法,而是别再和他过去的那些“朋友”们继续搅合在一起,干一些“不可饶恕”的事。
“你知不知道,在古埃及的文字里没有‘处女’这个词。”
她看着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却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你不问我怎么知道的?”他很好心得帮她问。
“你怎么知道的?”她很听话得复述。
“有一条密道,穿过象形文字厅,可以到斯莱特林的休息室。”他在她耳边低声细语,发出了嘶嘶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