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3)

做些能存得住的干粮,”赵大嫂拍了拍脑袋,“我家还有几升白面,我准备都烙饼给我家赵大带上。”

“烙饼啊……”陶墨夕想了下,“烙饼放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干硬难以下咽,我曾见过商队的人吃煎饼,大嫂你可会做?”

她在来的路上就啃过烙饼,硬得根本吃不动,泡了水味道也极差。

“哎呀,还是你脑子好用,”赵大嫂一拍脑门,“我光想着烙饼油水足,怎么就忘了这茬了,煎饼耐放,还能用苞米面,可不是比那点白面能做的要多!”

“赵大嫂,能教教我怎么做吗?我也准备做些吃的给阿牧带上。”陶墨夕有些不好意思,她只会出主意,但不会做煎饼。

陶墨夕在隔壁院子呆了半个下午,学成回家,当晚和小桃挽起袖子,给周牧准备干粮。

周牧出来进去的给小姐拿劈柴,蹲在灶边烧火,一言不发的看着她在灶上忙活,好像她在做什么神圣的事一般。

事实上厨房时不时响起陶墨夕的吸气声,夹杂着锅铲掉落,面糊放多的惋惜声。

家里没有专门做煎饼的鏊子,陶墨夕就把铁锅洗刷干净,先涂薄薄一层油润锅,再沿着锅边慢慢倒面糊。

小桃个子小,就在旁边帮忙端盆,搅拌面糊,看着陶墨夕烙煎饼。

家里仅有的白面都拿出来,掺着苞米面,做了高高的两摞煎饼。

周牧想说白面是留给小姐吃的,可偷偷看了眼陶墨夕,又没敢说出口。

陶墨夕可没想那么多,她在家反复强调三人现今是平等的,是亲人,她自己也就真的这么做,既然周牧要离家去服苦役,那就应该吃家里最好的东西。

虽然那煎饼让她摊的薄厚不均,个别煎饼还有点破皮,但总体还是能当干粮,贴补进饭食里,够吃几天的。

“做了这么多,今天晚饭就吃煎饼夹菜吧。”最后一勺面糊烙完,陶墨夕累得伸了伸腰。

“好!月姐,那我去摘两把青菜。”小桃早对着那些软绵绵、热乎乎的煎饼流口水了,见她终于发话,立刻兴冲冲的去了院子里。

周牧继续蹲在陶墨夕脚边,沉默的看着小姐为他忙来忙去,袖子都没有放下,露着一截洁白的小臂。

炒了两道现成的青菜,家里也没有太多调料,只切成小段,放了油和盐,夹在煎饼里,三人吃了顿简单的晚饭。

周牧当了十几年家丁,存下的工钱也不过就那么五六两银子,小姐给他也缝了荷包,他把那些钱都装好,平时在炕柜里藏着,现在也取了出来,站在东屋门口轻唤小姐,请她帮他收着。

陶墨夕目光闪了闪,没有多说什么,伸手接了过来。

周牧大脚在地上蹭啊蹭的,见小姐肯收,这才松了一口气。

唯一的身家都托付给了小姐,想必万一他有什么事耽搁了回家的进程,小姐也不至于饿到。

周牧自己捆了被褥,卷起的煎饼也用细白棉布包好,放到了简单的行囊中。

第二天一大早,周牧背着行囊,告别小姐和小桃,随着村里青壮往郡里去了,各家都出来些老弱女眷的来送送,陶墨夕和小桃也站在院门外,看着周牧一行人沉默的出发。

赵大临出发前,去青云山打了一窝兔子回来,赵大嫂见人群都走远了,陶墨夕还站在大门口沉默不语,以为她是在伤心难过,就热情的邀请她过来一起给兔子剥皮,顺便吃午饭。

陶墨夕哪里见过这个阵仗,那兔子颈下血淋淋的,四肢摸着还温热呢。

赵大嫂见她一脸菜色,踟蹰着不敢动手,就挥挥手让她去烧热水,自己坐院子里,拿着把尖刀慢慢把兔子皮剥下来。

陶墨夕端了大盆的热水出来,见两三张兔子皮都随意丢在地上,好奇地问:“这些毛皮不要了?”

“毛色太杂了,卖不上价钱,即便做成帽子围脖的也卖不了几个钱,而且硝制皮子也要买材料,不划算。”赵大嫂摇了摇头,“以前年景更差的时候,皮都留着煮汤的,可这兔子皮一股腥臊气,不但难以下咽,刷锅都要用不少水呢。”

“那,大嫂把这几张皮子卖给我吧,我瞧着做点小玩意儿。”陶墨夕犹豫了下,还是开口说道。

“提什么卖,你想要就尽管拿回去吧,我还省得跑道村外去扔了,这东西味道大,招黄皮子呢。”

赵大嫂见她蹲下丨身摸了摸那兔子皮,问:“你要它们做什么?”

陶墨夕轻轻答道:“这上面的毛我瞧着还行,能做些东西,扔了可惜了。”

“行,你手巧,尽管拿去用吧。”赵大嫂浑不在意。

在赵大嫂家蹭了一顿炖兔子肉,陶墨夕忍着恶心,用稻草包了几张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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