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关于圣经的理解,来源于授业恩师,所以,座师在这个社会,拥有无比尊崇的地位。 但林佳良身上不合适。他祖宗八代都是武将,跟文人不太对光,高等级的文人自大惯了,还不太愿意跟粗鄙的武人粘边,所以,他没有一个好老师,他的老师只是侯府的师爷,一个连考三次都中不了进士的老举人而已。 他老师自己都是栽在《圣言注》上的,你还能指望他教出来的学生,对圣言有什么了不起的见解? 没有好老师,林佳良更多的是自己揣摩,他目前已经是举人了,跟他曾经的老师站在了同一高度,以他现在的眼光看,他自己也能发现老师曾经的教导,错漏百出。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融入一个高端的圈子,通过朋友之间的论经,读懂他平日不懂的圣言经典。 如果说会试之前的学子,聚会论诗词是正业的话。 准备参加殿试的学子,注经才是正业。 但如今,这条路似乎也走不通了,因为林苏一飞冲天之际,顺带着也将自己搞了个“文坛搅屎棍”的雅号,没多少文人愿意跟他玩。 现在,他与三弟殿试在即,他将这件难题告诉了林苏。 林苏笑了:“二哥,别担心,算命的老道士都说了,你会是我家文道支柱,殿试,你一定可以通过。” 林佳良一拳头打在他的肩头:“道士还说你要走桃花运呢,你不是一直都不承认吗?” 哈哈哈哈,两兄弟哈哈大笑。 林苏告辞而出,路上遇到小雪,小雪看到他就几步迎上来,好象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小雪,进来一下!”林苏叫她了。 小雪进了书房:“公子,有什么事吗?” “我要写点东西,你帮我磨墨吧。” 这就是林苏不太喜欢用寻常毛笔的原因,因为寻常毛笔要磨墨,而且磨墨的过程还特别麻烦,砚台也就那么大,里面装满墨汁,也只够他写上千字的模样,以他的速度,那是片刻就干,干了又得磨,这对于文人而言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一边思考,一边还要打断思考去磨墨,所以,一般大户人家公子,旁边都会带一个伴读丫头,在公子写字的时候,在旁边一心一意磨墨。 这就是传说中的。 以前林苏基本不用伴读丫头,是因为他习惯用宝笔,宝笔里面灌的是灵兽之血制作的墨汁,连续使用个一年两年都干不了,虽然价格有点贵,但林苏向来不在乎。 但今天情况有点特殊,他不能用宝笔书写。 为什么?因为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很敏感,他要给圣典注解。 理论上,仅用宝笔不用宝纸,他的注解圣殿不会知道,但事关重大,他还是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用寻常纸笔墨最为保险。 《论语注》在他笔下如水一般地流出,转眼之间写满了一张纸,转眼间又是一张,大约半个小时,洋洋万言的论语注写满了十张纸。 小雪磨了第二砚墨,虽然她不懂公子写的是什么,但她的心跳还是加速,因为她知道,公子但凡严肃地落笔,必定石破天惊,而今天,公子认真的程度,前所未有。 足有数万字的《论语注》林苏花了半个小时完成。 接下来,就是《尚书》,花了二十分钟。 紧接着《道德经》,花了半个小时。 接着…… 从中午之前直到夕阳西下,林苏整整写了七个小时。 科考之中最常见的十三部圣典注解全部完成。 足足两百余张纸,每张纸上都写了上千字。 七个小时,二十万字,这在一般人是难以想象的,哪怕是现代社会,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他实现了。 单看数量已是骇人听闻,如果看内容,那…… 林苏笔放下了,长长吐口气:“小雪,弄点吃的过来,你也可以下班了。” 他的声音刚刚落下,林佳良就端着托盘出现在门边,小雪和林苏都吃了一惊,二哥亲自端来了饭菜? 林佳良道:“三弟如此用功,娘极其欣慰,非得要亲自给三弟送饭,呵呵,我就夺了她的差事了……三弟,你写的是什么?” “二哥,有没有吃饭,来,陪我一块儿吃,吃完之后,咱们再谈。” 两兄弟在书房里用餐,小雪出了书房,揉一揉累得酸痛的手腕,陈姐凑了过来,小雪,公子写什么呀?是不是写词? 小雪摇头:“当然不是,公子写词哪花得了那么长时间?陈姐,你也开始对词有兴趣了?” “你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