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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之兴,兴在司察。
社稷之兴,兴在科举。
都察院专属纠察、弹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是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朝中大臣奸邪、小人结党、作威乱政;
百官卑劣贪鄙,败坏官纪;
学术不正、变章乱法;
同吏部官员确认官员考治升降;
案件会审,与刑部、大理寺公平判决;
奉敕内地,安抚外地,巡按监察,各地是否自专奉敕命行事;
……
以上种种等等,皆是都察院之责,都察院兴,慑上威下,则吏治兴,皇帝耳目聪明,百官俯首称臣,方才治事为民,朝纲则兴。
然如今,都察院宦官居中窃权,内阁挟制权柄,失之清正,致朝纲大乱。
已经昭示了大周朝,吏治腐坏。
前次科考舞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示了社稷将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