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马,全套的板甲还有内衬的锁子甲。
而一套精致的全身板甲,价值抵得上数十头耕牛,就算进献给一些大公爵都是相当体面的礼物了。这也是之所以,一些中世纪影片里,大贵族的城堡中,总会摆放几件全身板甲,作为收藏。
许多骑士,更是将他的的铠甲当作传家之宝,代代传承给子嗣。
打仗,就是在烧钱。
骑兵更是在烧钱。
如果不是无论是西方的骑士团还是唐朝的府兵,一般都会自备铠甲与战马,任哪个王朝也武装不起这么庞大的铁骑洪流。
这一点《木兰辞》中也有体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
就是府兵在战前,自备战马。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像那些黥面的刑徒一样,啥也不带,那就别怪带军的将领分给你一些破铜烂铁,让你当普通轻步兵了。
府兵制度的流氓性......哦不,优越性,可见一斑。
但游牧民族不同。
游牧民在游牧的过程,其实就已经可以算作是行军,那些背负着长弓与弯刀,弓马娴熟,骑术极佳的北夷牧民,放到哪里,都算得上是精锐轻骑了。
与打小胜在马屁股上的游牧民相比,农耕民族的骑兵唯一的优点就是装备与纪律性,但要想维持这支骑兵的装备与纪律性,就需要他们脱产,进行训练,开销极大。
与几乎毫无成本,任何一个北夷成年男子都可以充当的北夷轻骑相比,唐国就是在烧钱,来换北夷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