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吏部之过,而不是科举之过。科举本身,只是公平、公正的选拔手段而已。”白图长篇大论的解释起来。
其实也是因为楚国的情况,已经和其他地区不同……
汉代对于民间的犯罪很“谦抑”,因为他顺应了宗族制,将基层的裁定权交给宗族自身,只要不是闹到官面上,“些许小事”宗族自行裁定就是。
也就是朝廷根本不知道谁是“坏人”。
那么需要“好人”的时候怎么办?
自然就是找有验证的“好人”,来推荐其他“好人”,这种对基层宗族制的倚重,也符合儒家的道德观。
“谦抑”是律法的原则性之一,《楚律》也讲“谦抑”,不过刑部改革却极力要将民间的审判权拿回来,不允许任何人染指。
故而楚国的情况不同,楚国不是要好人互相推荐,而是要将坏人统统找出来……
能在外面溜达的,除了逃犯就是“好人”,如果有“坏人”躲过了朝廷的耳目,那说明刑部的工作有问题!
至于逃犯……有户籍制度跟着,想要隐藏逃犯身份,在楚国可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问这个的是柳毅,也是因为辽东之前被“名士”们忽悠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