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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我哥他一把年纪(1 / 2)

这个叫“Spade Crown”的乐队姜见月也挺喜欢。

可以说它现在是全球最火的乐队,从今年八月就开始进行全球巡回演唱会,无论是热度还是流量,都是国内外难以撼动的地位。

而其中那个主唱Alvis Thompson,更是炙手可热到了离谱的程度。身为有钱公子哥,却玩起了摇滚音乐,又因为荷尔蒙极其爆棚的颜和身材,几次登上M国最具有权威性的时尚杂志。

而这次华国京市一站,据说一票难求,黄牛加价卖VIP票甚至都卖到了一张五万华国币的程度。

姜见月也不知道江述然是怎么搞到票的,能直接拉着她走到了最前排,连舞台上,因为干冰制成烟雾的水珠都看得一清二楚。

“姜见月,我跟你说,这个乐队我超喜欢的!之前在国外留学我就有来听他们的演唱会!”

其他的谎话信口拈来,但在这件事上,江述然确实没有隐瞒,他的确很喜欢这个乐队。

毕竟二十才出头,讲到自己喜欢的事情,本就话唠的少年,更加喋喋不休了。

一连说了几件之前去看乐队演唱会时发生的趣事,江述然才将话题又重新绕回了面前的少女身上。

“哦对,你不是说你也有听过他们的一些歌嘛?你最喜欢哪一首啊?”

“我吗?”

姜见月不加思考地就说道:“我比较喜欢的是他们前两年一张废专里的《idiot》。有点冷门,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首。”

“诶!”

不过是抱着找话题的想法随口说的,江述然没想到能得到这个答案。

少年那双琥珀色的狗狗眼顿时就睁大了,在调试的金黄色舞台灯下,仿佛点缀满了星星。

“我最喜欢的也是这一首!你竟然也喜欢这个?这个算是他们所有歌里最冷门的了!”

“我跟你讲,那整首歌我都会唱,我之前还扒了那首歌的曲子弹吉他,而且今天他们就会唱到这首歌,估计还会改编!”

江述然兴致勃勃地跟她分享着,喜好的重合让他些许意外和惊喜。

“没想到你竟然也喜欢这首,这首还是摇滚,我以为你最多会喜欢他们那些偏Pop风的歌,或者对他们完全不感兴趣。毕竟你看上去真的就是那种三好学生,乖乖女的样子。”

没想到?

你当然没想到了。

毕竟就是因为你喜欢。

所以我才会“喜欢”的啊。

不然拿什么攻略你这条装疯卖傻的疯狗?

少女的脸上同样挂着一抹惊喜的笑意,好像心中对面前人的嘲讽也跟就不是她的真实想法一样。

“但是那首真的很好听啊!”

“我确实比较少听这一类风格的歌,但是我真的觉得他们这首歌,词啊,曲啊,都写得很好。”

或许是说到了自己的喜欢的事情,一向语调缓慢柔和的少女,此刻声线也轻快了许多。

“而且,我之前也改编过那首歌的副歌部分,我还用钢琴试着弹了一下,虽然没有原版那么有力量,但是感觉也很特别。”

“你还会弹钢琴?”江述然有些意外。

“对啊。”

姜见月下意识地就回答道:“还是你哥他教我的,虽然我弹得很烂,不能跟他比,但是多少还是会——”

话说到半路,姜见月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她神色一僵,话音也顿住了。

完了完了,她忘记了。

江遇然教她弹钢琴,是上辈子的事情。

而身旁的人,自然也察觉到了她这话里头的问题,少年面色流露了几分奇怪:

“我哥他教你弹钢琴?他什么时候教你的啊?”

“……”少女嘴角弧度僵硬极了,她马马虎虎地找了借口搪塞过去。

“就,就前段时间,随便教了一点。”

“噢,是这样啊?”

看着少女像是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被惊到的兔子,少年长眉一挑,眼眸里多了几分戏谑和看热闹的意思。

他倒要看看她能演到什么时候。

前段时间?上辈子的前段时间吧?

“说起来,你跟我哥关系比我想得还好,所以你俩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啊?明明沈清清成人礼那天,你们看上去还一点都不熟的样子。”

“很早的事情了。”

不知道事情早已暴露,被蒙在鼓里的姜见月还担心自己没能和江遇然对好口供露了馅,因此能说得多模糊就说得多模糊。

“切,认识得早又怎么样。”

少年不以为意,甚至还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哥他一把年纪,无聊死了,我跟他交流都有代沟了。要做朋友当然是要找年龄相近的,就比如咱俩这样,你说是吧姜见月?”

说着,江述然把手臂搭在姜见月的肩膀上,微微扬着下巴,耍酷似的用手指抹了下鼻头。

换做别人是臭屁又装比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是满满的少年感,难以让人生厌不说,甚至还有几分可爱。

只想快点把这件事情糊弄过去,因此姜见月毫不犹豫便附和了他的话,点了点头回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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