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年轻人的唇边竟然露出了一丝微笑,他说道:“这您把国家治理得很好,这便是世界上最难得的技艺了。”
薛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那年轻人的笑容分明是友善的,他却越看越觉得怪异。
隔日下午,薛珑经过御兽场时,听到有几个人在大肆议论他。
“你知道吗,咱们的王竟然什么都不会呢。”
“那他是怎么当上的王?该不会是老国王选错人了吧……”
“老国王活着的时候,咱们从来没见过蚊虫,可是这位一来,蚊虫越来越多了。”
“是啊,孔雀河捕上来的鱼都变少了。”
“你别说,我以前见过新王几次,他好像连话都说不清楚。”
他们刺耳的笑声传入薛珑的耳朵,他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内里像是有一把毒火在焚烧,烧得他只想要快点离开这里。
从那天起,传言越来越多了。
若泽国的百姓看他的眼神也变了,以前的人们都十分敬重他,现在却都露出了几分鄙夷和嫌弃。
薛珑突然想通了,一定是那个外来者在传谣,不然的话,百姓们怎么会突然开始讨厌他呢?
薛珑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一年两年,而是三百多年了,即便没有功劳,总有苦劳吧?
可他又不明白,外来者这么做,对他而言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说是图谋薛珑的王位,外来者又不能留在若泽国。
薛珑唤来了一个侍卫,让他去召见外来者,他一定要弄清楚,那个年轻人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外来者被安排住在王庭内的院落里,他赶来地很快,而且手里还拿着他的行李。
“王上,您召见我,是有什么事呢?”
他的笑容还是那么礼貌得体,薛珑皱起眉,问道:“我想要知道,你这几天都在做什么呢?你有见过我国的神兽白陌吗?”
如果他回答见过,薛珑便能肯定,他这几日一定去过御兽场。
那么,那些人听到的谣言,就是从年轻人口中传出来的了。
“白陌?”年轻人仔细回忆了一下,“我印象里,您的宴会上好像并没有出现名为‘白陌’的动物。”
“没关系,你还可以在若泽国住三天,我明日带你去看看,你便见过了。”薛珑说道,“那你有去过孔雀河畔吗?”
孔雀河是若泽国唯一的一条大河,穿国而过,河水呈现浓郁的蓝绿色,好似孔雀的羽毛,故而被称为孔雀河。
年轻人摇了摇头,他远远地瞥过一眼,但他并没有去河畔边上。
薛珑很是奇怪,他既没有去御兽场,也没有去孔雀河畔,莫非每天都待在房间里,从来都不出门?
“那么,你这几日到底做了些什么呢?”薛珑侧过头,问道。
年轻人没有答话,他向旁边的乐师招招手,取来了乐师的箜篌。
他的手指略一拨弄,箜篌便发出极为美妙动听的声音,好似神鸟鸣叫,又似流水潺潺。
众人都被他精湛的技艺惊呆了,就连老乐师都自愧不如。
年轻人左手勾着箜篌的琴弦,右手又取来了一旁放着的手鼓,一边奏乐,一边击鼓。
很快,他已不满足于两样乐器,鼓声未歇,悠扬的笛声又起。
因为是单手执笛,年轻人能吹出的音不多,但听起来和谐极了,没有任何的违和感。
排笙、铃鼓、箫、琵琶……三十多种乐器在他手中流转,每一样他都精通,谱出了一曲完整的乐曲。
到最后,他快步踏上最大的那面鼓,伴着鼓声,他又跳起了若泽国传统的舞蹈。
尽管他的表演只有不到半刻钟,所有人都看得如痴如醉,意犹未尽。
就连薛珑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在若泽国,能会十种乐器的,已经可以担任宫内的乐师,而这位年轻人竟然会三十多种乐器,还能歌善舞。
“您的家乡也有这些乐器吧。”薛珑不容置疑地说道。
“不,我的家乡有类似的箜篌,但最多只有二十五根弦。这里的却有五十多根弦,弹奏的指法鲜少有相近之处。”年轻人神采奕奕地说道,“您这里的箫是罕见的长箫,铃鼓的两面声音也不同。至于舞步,更是我闻所未闻。”
他向着王位走了一步,继续道:“您不是问我这几天在干什么吗?这就是我在做的事,我将整个国家所有的乐器都学了一遍,舞蹈我学了七种。贵国书库里记载的文字和语言,我现在有九成都能书写。”
为了证明自己,年轻人又和侍从要来了纸和笔,洋洋洒洒地写下了一篇文章。
他恭恭敬敬地将文章呈上,说道:“我不擅长作文,这一篇是我家乡有名的赋,我只是将它默写了出来。除了若泽文,我还用了天竺文、安息文、大食文……统共十七种文字。”
每有一位外来者进入若泽国,凡是会读书写字的,若泽国都会将他所使用的文字记载下来。
迄今为止,若泽国的国库中统共有二十二种文字,年轻人在这篇文章里用了十七种,不代表他只会这么多,而是他默写的赋文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