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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太湖一霸名阿飘(1 / 2)

“但愿你说的这些如你喝的酒……没有过份掺水,否则我身后所负之剑出鞘,可就得血溅五步。”

少年刻意摸了一下身后的剑鞘,眼神里闪过一抹狠厉。

这个眼神里闪过的寒芒冷若冰锥,看着着实可怖,吓得那名酒客额头渗出层层汗珠,透红的脸颊不自然地泛起惨白。

听出弦外之音的众多酒客噤若寒蝉,一个個低头不敢再与少年打混。

“这……这种事我老孟头可不敢吹嘘!”

少年无暇再与众人闲聊,起身快步走到门外,用力拍了拍驴屁股:“驴兄,咱们这就去那杏花巷!”

……

莫笑少年江湖梦,谁人少年不梦江湖!

少年对江湖的向往,多充满天真烂漫,因此少年入江湖,江湖不可惧,所以用“初生牛犊不怕虎”来形容少年最为贴切,这也恰恰应证了少年心性。

负剑少年自诩太湖小霸王,除与天人只一步之遥的老天师未曾交手切磋,太湖一代但凡能叫出名号的修行者都被他揍了一个遍,否则他不会无聊到自虐来漠城找罪受。

不过话又说回来,天师府如今底蕴可不比百余年前,落后其他宗门至少两代人,若非老祖宗张天师一直坐镇鼋头渚,偌大宗门怕早被虎视眈眈的茅山弟子与后起之秀南国圣女峰踢翻天师牌位。

负剑少年偷溜出天师府时,特意给老祖宗留了封信,信中大概意思是他要看看外面的世界,想看看太湖的前面是湖还是山?信中有段话颇为狂妄,他要让老祖宗养的这头驴作证,看他如何在江湖中搅动风云扬名立万,重振天师府昔日雄风。

少年虽意气,却没那醉卧美人膝,笑掌天下权的狂妄野心,不过饮最烈的酒,战天下最强的敌人,捎带领个最俏的婆娘回天师府也不失为一桩江湖美谈,往后鼋头渚谁人敢再骂他是太湖搅屎棍儿!

少年起初的江湖轨迹里并无漠城这座无名小城,他出太湖最开始直奔金陵石头城,琢磨着击败名声响彻天下的李承影,将“剑神”之名取而代之。

他在石头城叫嚣着要挑战剑神,怎料守城人嫌他阿飘这个名字藉藉无名,让他撒泡尿先自个儿照照。

少年阿飘初入江湖,当时也是实诚,连带那头毛驴还真在石头城城门下撒了泡尿,气得守城人直接放狗。

阿飘何许人也,乃是响当当的太湖一霸,他可是立誓要剑破虚空成为剑仙的大修行者,被人放狗连滚带爬落荒而逃三十里,绝对是其有生以来的奇耻大辱!

正因这场凄惨遭遇,阿飘北上之路每逢听见狼嚎就形成一种撒腿就跑的逃命本能,可见这次遭遇影响之深。

这事要是被人传回太湖听潮亭,天师府那群臭道士还不得笑掉大牙。

挑战一代剑神未果,反倒落得个被狗撵的下场,这让少年阿飘十分不忿,事后更是咬牙切齿。

虽说阿飘郁闷,可也在这一次吃瘪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强者敬畏强者,天下想挑战剑神李承影之人多如过江之鲫,他阿飘这次独闯石头城,确实有些欠考虑!

一路漫无目的,牵着一头倔驴在江湖漂泊那段时间,他思前想后,觉着想要扬名于天下,得从大事着手,但天师府那帮整天摇头晃脑的牛鼻子老道们经常唠叨着“大事往往着眼于小”,说什么于小事得道,于小人成佛。

机缘巧合之下,他得知天下英豪群聚于漠城,当即一拍驴臀,北上三千里。

他这次来漠城,颜面与肩上责任可谓艰巨,上次在金陵丢掉的脸面,他这回誓要在漠城找回来。

光找回来还不够,怎么的也得翻倍,不然就算再去石头城,守城人还是得拿鼻孔看他。

待他阿飘在江湖扬名,再回将脸丢掉的地方,他还要在城门口来上一泡无根之水,顺便大书一行“阿飘小爷到此一游”。

喝了三斤菩提酿的毛驴走起路来一步三摇,阿飘牵着它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心里那叫一个窝火。

酒馆距离老孟头提到的杏花巷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可在这头倔驴的耽搁下,阿飘足足走了半柱香的时间。

就这距离杏花巷至少还有一半的距离。

看着眼珠猩红的毛驴儿一步三摇,走走停停,阿飘气得想要拔剑,想起出太湖这一路艰辛,他就越看这头倔驴越感到不忿。

别看阿飘闯荡江湖有驴陪伴,可这驴却不为阿飘驱使。

由金陵北上三千里,这头驴压根就没让阿飘骑过哪怕一回,来漠城这一路完全是他自个儿靠两条腿一步一个脚印,可没这头倔驴半点功德。

最令阿飘恼火之事当属被狗撵那一次,这驴非但没替阿飘抵挡守城老者放出的恶犬,反比他跑得还快,致使阿飘跑丢了一只鞋,狼狈之态毕生难忘。

北上路上,这头驴一直挑战着阿飘底线,若非这驴在天师府的资历仅次于老祖宗,以阿飘的性子早杀了泄愤。

“我说驴兄,草料炒豆子也吃了,酒也喝了,咱们现在要去办正事儿,你在这里拖沓,小心被哪个不识货的屠户宰了吃肉!”

其实哪里是屠户宰它吃肉,这分明是阿飘此刻因愤产生了杀驴念头。

毛驴眼神迷离,龇牙时鼻孔猛烈抽动着,用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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