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击中“俾斯麦”号的所有十四英寸穿甲弹,没有一枚打穿了其主要部位的装甲,只有三枚打穿了次要部位的装甲,但是没有造成严重损伤。相反“俾斯麦”级的三百八十毫米主炮打出的穿甲弹,能在通常交战距离内打穿“乔治五世”级的主装甲。 可见,让“乔治五世”级去对付“俾斯麦”级,胜算非常渺茫。 如果以主炮火力衡量,也就只有四艘美舰能与两艘“俾斯麦”级抗衡。 其次是“北卡罗来纳”级的防护太薄弱了,至少在坎宁安看来,这两艘战舰与“俾斯麦”级、或者是“沙恩霍斯特”级交战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因此用其去拖住“俾斯麦”级更为合理。 别忘了,两艘“北卡罗来纳”级在建成之后,首先前往太平洋作战,并且在第二次新乔治亚海峡海战中遭受重创之后,才返回美国东海岸,然后留在了大西洋战场上,并且编入了英国皇家海军本土舰队。在第二次新乔治亚海峡海战中,两艘“北卡罗来纳”级面对的不是〖中〗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而是仅有二百八十毫米与二百四十毫米主炮的巡洋舰,并且因此遭受重创。 显然,坎宁安有理由相信,德意志第二帝国肯定从〖中〗国获取了新式穿甲弹。 要知道,〖中〗国海军装备到大型巡洋舰上的二百八十毫米舰炮就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而且在基本参数上与德意志第二帝国战列巡洋舰上的主炮没有太大的差别,因此〖中〗国海军开发的新式穿甲弹也就可以用到德舰上。 如此一来,两艘“北卡罗来纳”级在与两艘“沙恩霍斯特”级交战的时候,肯定占不到多少便宜。 也正是如此,坎宁安才认为,与其进行正面较量,还不如先用两艘“南达科他”级去对付两艘“沙恩霍斯特”级,争取用最小的代价干掉这两艘火力密集的战列巡洋舰,然后四艘美舰再集中力量对付两艘“俾斯麦”级战列舰。如果采取相反的策略,就算两艘“北卡罗来纳”级打败了两艘“沙恩霍斯特”级,最终依然是四艘美舰打两艘“俾斯麦”级,也很有可能因为四艘美舰都在之前的战斗中遭受重创导致战斗力降低,而无法在与两艘“俾斯麦”级的战斗中取胜。 最后一点,三艘英舰的速度比四艘美舰快。 “北卡罗来纳”级的实际最高航速在二十八节以内“南达科他”级的实际航速在二十七节以内,而“乔治五世”级的实际航速在二十八节以上。此外,三艘“乔治五世”级不需要考虑横跨大西洋,出港的时候只装载了三分之二的燃油,因此其实际最高航速接近二十九节。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节左右的速度差。 在坎宁安看来,斯佩肯定不会拼到最后一刻。在情况不太有利的情况下,斯佩肯定会选择撤退。这样一来,速度更快的“乔治五世”级就是追击公海舰队的主力,也就有必要尽可能的让这三艘战舰保证完好无损。 要知道,在公海舰队里面,速度最慢的两艘“德意志”级袖珍战列舰的最高航速也达到了二十八节,两艘“俾斯麦”级快速战列舰的最高航速为二十九节,而两艘“沙恩霍斯特”级战列巡洋舰的最高航速为三十二节。 由此可见,把三艘英舰留在队列末端,也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具体的交战情况并不是由坎宁安确定的,他编排的战斗队列只针对可能出现的某一种情况。如果斯佩也对战斗队列做了调整,比如按照速度来排列顺序,那么坎宁安编排的战斗队列就发挥不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