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群岛南面。 显然,这才是让斯科特最为震惊、也是最想不通的地方。 在此之前,斯科特一直认为,中国海军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美军从澳洲撤兵,不然不会把两艘舰队航母全部派往南印(书书屋最快更新)度洋,而留在北印度洋上的第21舰队的主要任务,只是盯住第二印度洋舰队,防止发生意外情况。也就是说,第21舰队并没有与第二印度洋舰队进行决战的必要。 如此一来,第21舰队就没有理由过于靠近印度本土,只要在远洋上活动,就能让斯科特知难而退。 显然,现在的情况与斯科特最初的推断截然相反。 第21舰队没有留在远洋,而是主动靠近印度本土,甚至是在从新加坡港出发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安排。 那么,第21舰队的指挥官肯定想与第二印度洋舰队决战。 更重要的是,第21舰队的指挥官相信第二印度洋舰队不会前往南非,也就没有机动到马尔代夫群岛南面。 做出这些判断后,斯科特立即意识到,对手已经做好了决战准备。 更重要的是,对手抓住了主动权,并且发起了挑战,就等着第二印度洋舰队主动送上门去。 立即北上? 冷静下来后,斯科特当然不会这么做,因为这等于主动送死,更等于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与敌人决战。 虽然斯科特也渴望一场舰队决战,而且最好是势均力敌的决战,但是他并不希望大一场没有胜利希望的决战。 正是如此,在二十四日上午,第二印度洋舰队没有转向。 到了下午,斯科特收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消息,即中国海军的第22舰队在当天上午轰炸了珀斯港。 斯科特收到消息的时候,珀斯那边的战斗还没有结束。 第22舰队有两艘舰队航母,舰载机接近两百架,即便留下足够的防空战斗机,也能够组织两支规模在八十架以上的攻击机群。也就是说,第22舰队能够在白天连续发动四次空中打击。 这个时候,斯科特才命令第二印度洋舰队转向北上。 显然,他最初做出的判断没有错,中国海军确实把重点放在了南印度洋上,而且以轰炸珀斯港的方式来阻止美军撤兵。 到了傍晚,斯科特收到了更加确切的消息。 在白天的战斗中,第22舰队发动了四次攻击,总共出动了三百多架次的舰载机,投弹量超过一百五十吨,在轰炸结束的时候,珀斯港已经变成火海,港口基础设施遭到了严重破坏,停泊在港湾里的十多艘船只全部被击沉。 显然,美军不大可能在近期从澳洲撤离了。 这个时候,斯科特必须考虑一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即第22舰队在瘫痪了珀斯港之后会不会返回北印度洋。 如果会,那么第二印度洋舰队的处境就不大妙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 如果第21舰队的任务只是牵制住第二印度洋舰队,即等待第22舰队驰援,那么在轰炸了珀斯之后,第22舰队还有可能直接横跨印度洋,前往南非附近海域,在那边等着逃往南非的第二印度洋舰队。 总而言之,留给斯科特的时间不算充裕。 即便他有信心击败第21舰队,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击败第22舰队,因此他的唯一机会就是在第22舰队返回之前击败第21舰队,而且还得在此之前前往南非,离开第22舰队的攻击范围。 可以说,斯科特没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与第21舰队纠缠下去,第二印度洋舰队的结局肯定不会好到哪里去。 这样一来,斯科特就得尽快找到第21舰队,并且击败第21舰队。显然,他已经顾不得第21舰队的舰载航空兵了。如果能够在二十五日与第21舰队决战,他就有足够多的时间离开印度洋。要是拖上几天的话,就算他希望与第21舰队决战,第21舰队的指挥官也不见得会给他决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