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完,陈兴就不由地苦笑了起来,“黄总啊!你给我们出了个难题。”
“看了你的那首《喜欢你》,我们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歌来搭配了这首歌了。”
“虽然说一张专辑有一张主打歌就够了,但其他歌的质量也不能差距过于大啊,会给粉丝个不好的印象的,我们也是在努力优中选优呢!”
“要不?”
“要不什么?”黄泽翻个白眼,“莪再写一首?”
“正有此意!”陈兴握住了黄泽的手,“这可是公司的头炮,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嘛,以你的才华,你要是再写一首,把周惠敏推出去,一炮而红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九!”
“这么有信心?”
“黄总,你还是低估了你的影响力了。”陈兴道,“你的英文专辑在港岛可能卖不过粤语的顶尖歌手,但只要是买的,那就是很死忠的那种,就会把你的歌当成是高端!”
“你看我这嘴,本来就高端!”
“毕竟鬼佬都爱听的要死。”
“这些死忠知道你写新歌了,还是粤语歌,哪怕是给别人写的个,也有很大一部分会卖来听听的。”
“咱们公司也就,啪的一下彻底立起来了。”
“可我怎么觉得你这是拍我马屁,好让我写歌呢!”黄泽无奈地叹了口气,从陈兴那边扯过了笔记本。
手再一伸,陈兴就把笔放在黄泽虎口处了。
得!
写就写吧。
谁让是自己的公司呢,赚了也是给自己赚的。
而且周惠敏又是自己前秘书,不力挺一下不够意思啊!
当然,支持也是有限度的,《喜欢你》那是想了半天才筛选出来的。
这第二首就没那么好待遇了,黄泽也懒得去想了,直接在纸上写下了花样年华四个字,“我拍花样年华的时候脑海里就一直有一首歌,正好把它写出来,甚至到时候弄MV的话把《花样年华》剪辑一下就能直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