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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手电诱猞猁(1 / 3)

交待好所有事项,尤其是叮嘱不要把两只麝冻死,余秋堂背着他的弩箭离开宿营地。

他没告诉两人。

他的真实目的是去找那只猞猁。

猞猁这玩意,既然能被称为大猫,或者小老虎,说明它身上很多东西,和老虎一样宝贝。

老虎值钱的玩意,它同样也值钱。

余秋堂目测这只猞猁有一米三四长度,那它的骨,鞭,肉且不说,就是单纯的一张皮,说是卖五百块,保证有人抢着要。

说不定还不止。

这就舒服了。

而且,从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来说,谁没有一颗猎杀老虎的心呢。

做猎人,顶级的背书就是猎杀老虎啊。

可惜,现实中老虎基本没有单人猎杀成功的例子,基本都是靠多人围捕猎杀。

并且,秦岭这片也没老虎。

那取而代之,就只剩下金钱豹和猞猁。

先以猞猁练手,成功后积累经验,再将目光锁定为金钱豹。

然后有机会,就去东北试试猎杀老虎。

那他的猎人生涯在回顾时,才会无怨无悔。

要不然,只是猎杀熊瞎子和野猪那种蠢笨的玩意,没啥意思。

虽能获得收入,却不够爽。

因为是自己一个人,余秋堂并没有带枪,更是没有携带长戟。

这些都是累赘。

他不认为在这山里除熊之外的东西,能正面秒杀他。

至少猞猁还不行。

他就是要做个独行猎人。

沿着苔草地的边缘一路向东,便是一片高寒地区特有的针叶林,主要是以松树等耐寒树木为主。

继续向东,针叶林逐渐变为针阔混交林。

这片混交林的面积并不大,更像是一种围墙,穿过围墙,就是大片较为常见的高山草甸。

余秋堂停下脚步。

他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在树林里没感觉,走出后才发现雪小很多,天地间已不是雾蒙蒙一片,而是能看到草甸对面的山岩上,布满很多石洞。

余秋堂转头看来路,后面只有树林。

树林间两排弯弯曲曲的雪上脚印。

他闭上眼睛,大致推算下走过的距离,心里了计较。

这个环境,就很适合猞猁生存,它们的巢穴多就筑在此类岩缝石洞或树洞内。

而猞猁的活动范围广泛,以洞穴为中心,在周围数公里甚至十余公里范围内追捕猎物,这个位置离他们宿营地,大概不到五公里,刚好在猞猁的活动范围之内。

综合比较,那只猞猁很可能就在对面那些岩洞里面。

说不定,还不止一只。

但大致锁定范围,还远远没达到可捕猎猞猁的地步。

这家伙天性多疑,胆小机警。

除非像昨晚那样,它突然站在面前,否则很难靠近它五十米范围。

弱小的动物,它会冲过来厮杀,捍卫它领地。

强大的动物,它会暂时规避,让对方根本找不到它的踪迹。

相对豺狼,它才是林麝真正的天敌。

能爬树,游泳,攀岩,跳跃,撕咬

简直是妥妥的六边形战士。

但在聪明的六边形,还是没有人类狡猾,尤其是余秋堂这种经验丰富的人类。

他恰好知道如何诱杀猞猁。

而且用到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好奇心。

余秋堂从怀里摸出一个铝盆,这本是他们带来的容器,刚好这会派到用场。

用弩箭箭头将铁盆底插个眼,穿过个绳子,然后将盆子悬挂到旁边的树枝上。

一个简单的“发光镜”就做成了。

如果不出意外,只要有耐心,猞猁一定会过来查看究竟。

利用的原理就是好奇心害死猫。

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猫科动物,都对新奇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

猞猁自然不出例外。

当然,猞猁毕竟是野生大猫,只靠单纯的“镜子”,还是有点不保险,不够看。

猞猁可是猫里面最警觉的种类之一。

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兽夹了。

本来,这个兽夹是准备对付野狼的。

基本上,有麝存在的区域,就一定有狼出现。

他当初想着,搞麝的时候,准备在附近查查狼的踪迹,下点兽夹,能逮住几只算几只。

结果现在狼搞了好几只,收获颇丰。

并且发现猞猁的踪迹,那这夹子刚好给猞猁用到。

他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个兽夹,四处转转,分别埋藏在几棵树下,又将昨天杀狼特意留下狼肝和下水做诱饵。

猞猁很喜欢腥味。

等一切布置好后,他四处看看,寻找个凹下去的浅坑,在身上披上遮水的牛毛毡和油布,然后静静地埋伏在坑里,不断用手电通过照那个脸盆。

如果是天晴有太阳,根本不用手电筒,太阳照射到铝的盆子上,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泽,足以将猞猁吸引过来。

但今日是个雪天,虽然现在雪没有昨夜大,却依然还在落,短时间内是无法等到太阳。

这种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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