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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见此粲者(一)(一更)(1 / 1)

从她年幼时作为婵仙入了高家的门之后,她便忘记了自己的真名了,也或者说,压根就没有人给她起过一个正儿八经带着家姓正统,本应继承家族血脉的名。

她叫曦露。

是高家的一位先生为她取的婵名儿。

她自小便不白皙,五官又太立体,显得眼窝又深,可偏又是一双异域的瞳色,浅浅的绯朱色,于是那眼窝里就总好像是刚刚哭过还盈着许多泪水没有擦干,水汪汪又剔透的闪亮。她又怕生又怯懦,望人的时候便总是更加楚楚可怜,玲珑有致。

绝艳晨曦破萧晨,晴楚金芳承雨露。

这是那先生为她取名时,吟的那句诗。

那先生说,这小姑娘姿容艳比朝霞,又偏生楚楚可怜似那花间软露,当取晨曦之露名。

盼她能得宠幸,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

她很喜欢这个名字。

倒不是因为那先生说的她听不太懂的诗文而是她见过那晨曦之下的露水,它们或在花苞尖上,或在树叶上,比花还盈嫩,比晨光还耀,比绿叶还盎然生气。有风过,有虫动,它们便滴过花韶,滚过叶脉,轻盈落下。

美且自由。

热情且放纵。

不留遗憾,一生剔透。

后来果然如那先生所言,她一路顺风顺水,被高家供奉给了当朝新登基的圣帝作为贺礼。

怯懦如她,快要怕死了。

那可是圣帝呀,九五之尊,月神的人间寄身啊。

万一他不喜欢她怎么办,万一他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怎么办,万一他,万一他

就这样忐忑的,见到了他。

应与她命中注定的那个男人。

应与她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她很难过,这也未免太过平凡了吧。

忽略那一身突显他地位尊贵的奢华宝冠,满身珠光宝气的缎锦,忽略他修为有多么的高深精神威压有多么的凶悍叫人腿都发软,忽略他望人的眼神是那样空洞麻木犹如面对一桩桩木头,忽略他眉眼的倨傲和挥之不去的戾气。

这无非就是一个男人。

一个容貌平凡个头不高,一个至极普通没有三头六臂的男人,一个和传说哪怕俚语都应无缘的普通人。

一个,看见她第一眼便会失神,一个看见她第一次,便要拥有她的普通男人。

这个叫应昱的男人。

这个她跪在地上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生都应竭尽所有服侍的男人。

这无非就是世间最普通的一个男人罢了。

她很肯定。

如果应昱脱去这一身蟒袍,摘下王冠,从他身后的王座走下来,那么他便和一个厨子,一个马夫,她所偶遇过的男人是一样的。

一样不会被她记住名字,一样不会被她记住样子。

九五之尊与厨子一样平凡,与马夫一样散发着连畜棚都掩盖不了的男人臭味。

失望吗?

不能说失望吧。

毕竟她只是一个婵仙,一个和圣帝这种身份比起来,卑贱到泥土里的一个下人,一个奴婢。

她没有失望的资格。

于是曦露像她那些年被好好教导过的那样,完美的履行了身为一个婵仙应做到的义务,完美的做好了一个尽职尽责的婵仙。

可是另外一边,这个普通平凡的九五之尊,这位圣帝,尽到没尽到一个作为皇帝应尽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曦露就不好说了。

但曦露可以肯定,作为一个男人应尽之义,应当之责,他应昱是肯定没有做到的。

应昱喜不,她也不懂喜欢是什么,所以也不能确定应昱是否是喜欢她。说起来她都有些不确定,应昱可能还不如她明白什么叫喜欢。

但是曦露很确定,应昱很沉迷与她。

沉迷到极尽荒唐之语,做尽荒唐之事。

他将她本应该吃下的销桂丸,让她一生都不可能怀孕的药,偷偷换掉了。

他还豪言说,要她曦露为他生下孩子,只要诞下一子,便立她为后。

可是很可惜

她始终没有怀孕。

不过曦露并不在意,就像她从来没有在意过应昱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当着她面做的许诺,就像她从来没有将应昱说能为她下刀山下火海当过一回事,就像她从来没有在乎过当什么妃子,做什么皇后。

就像她从来不在意,应昱到底是否爱她,而她,又是否喜欢应昱。

她只想就这么安定地,如她名字,像是晨曦下的露水一般,美且自由,放纵一生。

一更。

前朝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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