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名叫富乐镇的镇子确实不大,总人口只有四五万,不过总体生活水平都还可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而且这边虽然没什么景点,但偶尔也会有旅客过来,图个新鲜。
杨枭找了一家档次还算不错的酒店住下,说是酒店,但其实配置也就比旅馆稍微好点。
刚放下东西,宋雨涵的电话再度打了进来。
这次接通之后,杨枭没急着开口,等着对面先说话。
沉默了半分钟,那头终于憋不住了:“你的条件我答应了,但前提是我们要先拿到东西!”
“成交。”
杨枭等的就是这句话,他自然不担心宋雨涵会骗他,因为他有的是办法拿到自己的报酬。
而且他赶到富乐镇来,便已经不在乎宋雨涵是否松口了,只要他偷偷跟着他们三个人,自然可以找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不过这样做也有风险,除了容易跟丢之外,被发现之后双方难免有冲突。
到时候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接下来宋雨涵问他什么时候能到,杨枭也没说自己已经到了,而是让她发个地址过来,自己尽快赶到。
加了宋雨涵的微信,杨枭去楼下买了两桶泡面和一袋包子,吃完之后就直接倒头睡着了。
赶路赶了一天一夜,他终于还是疲惫了。
千山这样的地方最大的好处便是空气纯净,特别是在富乐镇这样的小镇子上,傍山而居,自然气息浓厚。
第二天一早,杨枭五点就起来了,坐在床上开始吐纳调息。
他现在的道气走完一个小周天只需要十五分钟,一个小周天可以吸收的灵气虽然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但只要累计的次数够多,也是聊胜于无的。
更何况他身上还有一块灵力充沛的玉板,提炼玉板中的紫气,缓缓吸收到体内,一个上午的时间他就已经将玉板内的紫气吸收了小半。
这也是因为富乐镇空气纯净的原因,空气纯粹了,需要排除的杂质也变少了,转化率也大幅度提升了。
五点起来吐纳到中午,杨枭已经是满身汗水,同时还有点饿了。
洗了个澡下楼吃饭,酒店旁边正好有一家家常馆。
“哎你听说了么,昨天晚上刘大勇家里出大事了!”
在这样人丁稀薄的小镇里,有点什么事情传得很快。
“怎么没听说啊,昨天晚上我就听到了,警察和救护车都去了,今天上午殡仪馆的车就过去了!”
几个北方大汉坐在一起吃饭,聊了起来。
其中一个人明显不知情,急忙凑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啊?那刘大勇和他妈简直就是两个凶神啊,他们还能出事?难道刘大勇媳妇终于被打死了?”
从几个人聊天中不难听出,刘大勇打媳妇这一点是出了名的,他们母子的泼辣也是出了名的。
“唉,岂止是打死了?昨天晚上刘大勇家里,除了那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奶娃娃,全都死了!”
此话一出,整个小饭馆空气都凝固了。
“卧槽,真的假的,什么情况啊?”
“还能是什么情况,我大侄子在派出所,昨晚上就去看过了。说是还没进门就一股子血腥味,然后……”那人卖了个关子,看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在听,才缓缓道:“然后首先就看到了刘大勇他妈的尸体,倒在地上,整个肚子都被人剖开了,肠子内脏倒了一地。刘大勇躺在屋里,和他妈的情况差不多,不过比他妈还惨的事,他有一部分肠子和肝脏没了,最后……”
说到这里,那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怕的画面,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哎呀你别卖关子了,快说啊!”
旁人的催促下,他才继续道:“最后发现,刘大勇的肠子肝脏是被人硬生生扯出来的,而且……就在他老婆林芬的手里,有一部分已经被林芬吃掉了!”
“至于林芬自己也死了,检查报告还没有出来,可是初步已经可以断定,就是林芬杀了刘大勇母子,然后自杀!”
话音落下,一屋子人噤若寒蝉,只觉得一股冷意嗖嗖地往身上蹿。
在富乐镇这样的小镇里,出现杀人案绝对是大新闻,而一家三口都死了,这绝对是惊天大案。
更何况还是杀人之后还吃人这种事情,小镇上的居民闻所未闻,一下子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
只有人感慨了一句:“唉,之前林芬生孩子大出血,刘大勇母子俩说什么都不肯给她输血,那时候以为她会死,结果她挺过来了。现在孩子都一个月了,这妮子怎么就想不开了呢……”
倒是杨枭作为一个路人,听完了其他人的转述后丝毫不觉得意外。
只不过调查的结果可能会让小镇上的警察局伤脑筋了。
因为如果他们查验了林芬的尸体就会发现,那个女人并不是昨晚死的。
昨天他碰到林芬婆媳二人的时候就发现了,林芬是个死人。
从林芬的命理看到,她在一个月前剩下孩子就已经死了,死于产后出血。
只是她执念太深,死后居然没有魂魄离体,而是像行尸走肉一样继续“活着”。
那孩子之所以会哭,就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