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也有了一个真正的名字。他们很爱我,会做美味的中餐、也会经常给我唱好听的中文歌,我的中文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学起来的,虽然到最后说的都没有德语流利,这门语言真是太难了。”
闵琛反手握住了戚暮的手,他仿佛能感受到对方那种被父母遗弃后的悲伤,也能感受到对方那种被养父母疼爱的幸福甜蜜。
“我7岁的时候,第一次在电视上听到了交响音乐会,是柏爱的新年音乐会。那时候我觉得这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我第一次非常固执地求父母让我学习音乐,然后在昂贵的钢琴和小提琴中,我选择了小提琴。我以后想想,我从来都不后悔我选择了小提琴,因为她,我才会感受到人生的美妙。”
“所以在7岁以后,我开始到琴行和老师学习小提琴。等到10岁的时候,养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搬到了奥地利,我才正式地拥有了一名私人老师。那五年时光我觉得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养父母对我十分疼爱,老师也非常鼓励我、支持我。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人生还会有那么美好的日子,不用在孤儿院里抢着一颗巧克力,不用每年364天,天天想着在平安夜能获得什么礼物。这样的日子,真好啊……”
猛地一个刹车,在刺耳的刹车声中,黑色的欧陆倏地在街边停下。闵琛转过身子看向身旁的青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白皙俊秀的面庞上已经布满了泪水,但是浅色的眼眸却晶亮得发光,充满希望与梦想。
“戚暮……”
“闵琛,你明白那种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的感觉吗?”
沉默了许久,闵琛最终还是摇头:“我不懂。”他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大挫折,恐怕就是那次陆子文的死亡了。但是那时候他却只是对其怀着一个报恩的心情,却没有任何再多的情绪。
戚暮抬眸看向了一旁俊美优雅的男人,他笑着勾起了唇角,却仿佛比哭还要难看,他说:“我明白,我经历过两次。第一次是我养父母的离去,第二次是在金色|大厅的后台,绝望地等待死亡。”
“戚暮!”
“收养我的时候,养父母已经五十多岁了。等我十五岁的时候,他们本该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为了供养我们这个家庭,他们却依旧坚持着工作。我十六岁的时候,父亲他积劳成疾,在一次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大意、被卷入了机器中,他在医院里躺了十天,最后还是去世了。”
“在那一次的意外后,母亲打击很大,不过半年就削瘦了一大圈。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突然失去了相爱数十年的老伴,这对于母亲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等到我还没17岁的时候,她也因病去世了。”
戚暮说得云淡风轻,但是闵琛却能够从那简单的语言中,体会到青年痛到无法再表现出来的感情!
正是因为痛到了极致,才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只能用最平淡的语言说出口,掩饰那已经千疮百孔、无法流血的心脏。
情不自禁地将这个看上去坚强无比的青年拥入怀中,闵琛的双臂紧紧拥住了戚暮的腰身,他微微垂首,在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