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碰上独眼头狼!(1 / 2)

李居安猎下大型八叉,内心大喜。他顾不得白毛风的雪粒子夹裹,一路小跑到雄性梅花鹿被猎杀的松海边缘。

雄性梅花鹿体型健硕高大,约莫有150公斤重。

野生雄性梅花鹿前肢还在汩汩流血,他撕开腰间布条,给绑结实了。

白毛风的恶劣天气里,能见度极低,不比正常打围时候,所以一切都要万分小心。他生怕放血的气味引来掠食者,干脆用侵刀砍了一块松木作为滑子,解下腰间麻绳,将八叉绑住腿,捆在滑子上,连带着滑子一起拖走。

他顾不得停留,赶紧快速拖着八叉下山。

一路上,他顶着暴风雪,贴着松海边的老参道走,尽量避开上风口,悄悄下山。

这次他独自上山,又是能见度极低的大烟炮天气。若是天气清朗的时候,他带上一条猎犬,再组一群兄弟,就能“打喂子”。就是找个向阳的地方,视野开阔,比较干净,打死一只鹿放在那里,任由它腐烂发臭,引熊来吃。

熊瞎子全身是宝,肉能吃,皮子值钱,熊胆也是很珍贵的药材,但是只能在秋冬季打,刚好是这个季节。

这个季节,熊要过冬了,吃得肥,胆也长成了,为了吸引它一直到“打喂子”的地方吃东西,就得不停地把一些腐烂的肉扔在这个固定的地点,让熊形成习惯。

李居安当年在南方进山收货的时候,亲眼见过一群猎户打喂子。这种打猎方式非常耗时间,还危险。一来,吸引熊瞎子吃的腐肉得够多,二来熊瞎子攻击力极强的,在林子里跑起来,跟一辆吉普车在平地狂奔的速度差不多。要是跑得慢,被熊瞎子撵上就是个死!

他一边走,一边想起陈家寡妇说的老陶十年前的狩猎事迹,和金盆洗手的理由。

老陶能单杀一整个山洞的熊瞎子,不说过程,就说这份胆识就让他心中狠狠比出个大拇指。

他想了想,若是让他单独一个人碰上熊瞎子,或者是其他野外凶悍的掠食动物,心里说不慌张是假的。

天刚擦黑,他拖着刚打的八叉往山下走,走到石砬子边上的时候发现前面蹲着个东西,眼睛放着绿幽幽的光。

他心中一凛。

当真是慌什么就来什么,这是狼堵路呢。

兴安岭老猎户常说,很少见到狼群。一般也就三条在一起,如果有五条都得说是狼群了。传言在有狼的地方晚上走路觉得有人拍你肩膀,可千万莫要回头,一旦回头,狼搭着你后肩膀,好等着你回头咬断喉咙。

李居安眉头紧锁,发现前方就一头狼。

他心中掐算,按照正常情况,身后还应该有一只。他略微侧身,用眼梢后瞄了一眼。

呵,果然,身后还有一只老狼。

两头狼都是老狼,他走的老参道的这条路边上是悬崖,还挺窄。

这牲口还挺狡猾,看来两只老狼已经设计很久了。

他嗅了嗅滑子上的血腥味,要说这两条狼堵他早有预谋。雄性梅花鹿沁出的前肢血很腥,他很小心地走下风口,还是让血腥味扩散开。暴风雪里,狼饿得紧,定是顺着血腥气味和他的脚印追到片林海,冒着危险也要出来抢夺他手里的雄性梅花鹿。

李居安定是不会放弃手里的梅花鹿,那么,只能拿枪!

两头老狼伏低了身子,绿油油的狼眼犀利狡诈。前方一只老狼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发动近距离冲击。

狼咬人不是咬脖子,而是咬腿,咬倒了就换口锁喉。

李居安反手摸到背后的莫辛纳甘步枪,心中盘算距离和速度。这两个狼的意图很明显,能咬死他就咬死,咬不死就逼他跳悬崖,白捡梅花鹿一头。

他刚摸到枪就要架枪,倏地前方一只狼爪子蹬地,直接跳跃起来扑他面门。

突然蹬跃起的老狼,从侧面直扑了上来,奔老钱的胳膊就咬了过去。狼的咬合力极大,能达到两百斤,若是一口咬实在了,可以立马把胳膊咬折。

犹如毒蛇扑咬,迅猛如雷。绿油油的狼眼闪出凶光,目光飕飕飞来,把人的心神扎成碎片。

拿枪是来不及了,大冬日的枪弹簧扣被低温冻住,想要用枪,得提前空拉几下枪栓,打开弹簧扣,压入子弹,防止炸膛,用之前准备工作复杂。

李居安能感受到近在咫尺的唾液腥臭味,和狼骚味。压制恐惧感,暴戾气灌顶,双目血厉,眼光如看死物般,精准激射在老狼的头骨上。

他左手噌地一下把侵刀从腰间拔了出来,右手拳背凸起光节,狠狠击打在老狼耳下方。

人在生死攸关的时候,爆发出肾上腺素,这一老拳打得啪巨响好似鞭炮,精准爆发寸劲,从耳下方透射到脑部。一拳打中的瞬间,侵刀也实实在在地捅进了老狼的心窝。

白色侵刀被鲜血浸染,老狼哀嚎一声,嘴还牢牢套住他胳膊,身子僵直地硬挺挺倒下。

老狼大概有个七八十斤,倒下的时候嘴还套住他胳膊,把他拖了个趔趄。他一手拔出刀,一边甩开老狼尸体,袖子被撕坏了,露出了里面衬的藤条编的护手。

还好进山前留了一手,不然没有缠藤条编的护手,哪怕牲口这一嘴没咬实在,他也能结结实实伤筋动骨个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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