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潘芳因为贫穷和病情而变得越发糊涂单一的脑子,也依旧能清楚想起那一天发生的一切。
她骗了叶家人。
事实上,的确如叶空所说,她先找的人是叶宝珠。
当然了。
那可是她的亲女儿啊!叶宝珠能有今天的荣华富贵全都是多亏了她!在她的想象里,叶宝珠应该在见到她之后就立马涕泗横流与她抱头痛哭,接着再给她足够多的钱让她去治病。
她并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
她决定只要要到足够用来治病的钱,她就会远远走开,绝不打扰亲女儿的富贵生活!
可谁知道,在好不容易见到她的孩子后,她遭受到的却是一顿结结实实的打骂。
那个在她想象中贵不可言的千金大小姐的亲女儿,指着她破口大骂,什么脏话都说得出口,看她的眼神好似看着世上最痛恨的仇人和最肮脏的泥巴。
那眼神和辱骂实在是大大的伤害了她的一颗慈母心。
于是怀着一腔母爱都喂给白眼狼的愤怒,她又带着虚弱的身体回到了花盒,去见另一个孩子。
在潘芳的观念中,把孩子交换之后,她没有把叶空直接丢掉,而是千里迢迢去到花盒,还专程找了个口碑不错的孤儿院把她放下。
那她也算那孩子的救命恩人了!
可当然,她不会说实话的。
即便刚刚才被亲女儿伤透了心,她也依旧觉得自己是个了不得的伟大的母亲,而伟大的母亲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承受失去一切的风险的。
她一路上琢磨着想好了说辞,在向孤儿院院长解释来了一切后,她没有一点阻碍的见到了叶空。
在彼时,才刚刚成年的少女。
一望无际的荒野。
高速公路在不远处如灰蛇般蜿蜒,初夏的夕阳与野蛮生长的草木在风里交融成流动的群青色,轻纱一般不断往人脸上扑来。
这景色连同远处伶仃破败的家属楼一起落在潘芳眼里,便只剩下“破烂地方”四个字。
走进孤儿院后,她心里残留的对亲女儿的怨怼也不由自主的消散了,只剩下无比的庆幸。
还好妈妈把你换了,要不然在这种破地方过着苦日子的,就要变成我的宝贝女儿了。
与此同时,一股隐约的傲慢也在她无知的胸腔里生长起来。
在她的想象中,当年那个襁褓里的孩子,现在肯定已经成了她亲女儿的反义词。
她应该瘦小,丑陋,唯唯诺诺,眼睛里都是胆怯,而看向她的时候,则应该满怀对妈妈这一角色的渴望与孺慕,到时候,她就可以端着妈妈的架子,跟她细细诉说自己的苦楚还有不得已,然后再表达一下如今的难处
十八岁的孩子,说不定已经能打工赚钱了?
到时候让她收留自己几天,再找她拿点小钱去买药应该也不难?或者钱不够的话,买酒也行
要是这一次成了,过段时间她还可以再来,当然也不能太过频繁,否则再怎么缺爱的孩子,也肯定会不满的
哎,现在的年轻人
心里的想法多成了毛线团,隐隐约约已经开始畅想该买什么酒的时候,她已经不知不觉随人走过了教学楼一样的建筑,又拐过了一面画满花朵的墙壁。
顺着那些犹如活过来般的枝枝蔓蔓,她一脚跨过了墙角。
先钻入耳朵的,是“吱嘎,吱嘎”的声音。
然后一把正悠然晃动的藤椅,随远处渐沉的霞光一起映入眼帘。
几个小孩,有男有女地围绕在藤椅边。
两个笑嘻嘻地打扇,一个坐在小板凳上嗑瓜子,一个坐在小板凳上剥葡萄,连籽儿都剔出来之后,再一颗一颗地放进瓷碗里,堆成晶莹剔透的紫水晶每放好两颗,就会有一只手伸过来取走一颗。
懒洋洋的,看也不看,捻起来塞进红润的嘴唇里。
而顺着那只拿葡萄的手,潘芳看到一副白而精巧的下巴。
仰着,线条瘦而利落,连带着脖颈线条也纤长漂亮。
往上,是懒洋洋叼着葡萄的嘴唇,还有缀着一点金橘色夕阳的挺翘鼻尖。
她第一眼只能看到这个。
随后才是塌在摇椅里,穿着白色吊带和淡紫长裙的纤细身躯。
她很瘦,却不知为何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弱。
大概是因为那双穿着拖鞋的脚交叠着翘在凳子上的姿态太过嚣张了。
整个人不需要看清脸,就由内而外的散发着一股张扬又尖锐的气势。
潘芳被这种五感所带来的冲击给震在了原地。
几秒后才小声问那个带她进来的人:“不走吗?我要找那个叫叶空的孩子。”
带她进来的人转头看了她一眼,奇怪的笑了起来:“你在说什么?”
她指了指院中:“她就是叶空啊。”
顺着她的手指,潘芳看到了那个在椅子上摇来摇去的少女。
“”
世界颠倒般的震惊让她把眼睛倏地瞪大了,呼吸也卡在了鼻管里。
而她视线所向,那少女依旧没有转头,反倒是几个小孩不约而同地朝她看来,眼神全都灼灼有光。
“什么什么?这就是十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