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对于邱静兰的感观非常差,要不是看在江若歆是亲孙女的份上,她不会帮邱静兰。
“不行!”
江若歆就是觉得江老太太偏心,拿着耳环就跑了出去。
之后,江若歆很快找到律师,把窃/听器交给他,询问这个东西是不是可以告陆明月一个偷听的罪名。
律师眉心微拧。
“江小姐,如果不能证明窃/听器是陆明月装上去的,这个东西毫无作用。”
江若歆急切地问:“怎么样才能证明是陆明月装的?”
律师道:“这种高科技微型窃/听器,我也没有多少研究,还是先找专业的人过来破解一下。”
于是,江若歆又去找了研究这类高科技电子设备的专业人员。
但是没等专业人员把声音找出来,邱静兰做为被告,就被二度传讯了。
并且原告方提出几次有力证据,都可以证明当时陈彩红利用一些过期食物,一直在给陆朝华下毒,导致期慢性中毒。
而陈彩红面对这一切罪行,都一一认罪,并指证,是邱静兰花钱主使她做的。
邱静兰一脸淡定,咬死了不认。
程叔和孙小巴的证词,只能做为辅佐证据,证明她曾雇人打断了程叔的腿,以及让孙小巴去接触过江度。
但并不能证明,江度就是她派人撞死了。
至于陆朝华,医院都已经证明她是死于癌症。总不能因为一个半死不活的人随便攀咬,就随便判她的罪吧?
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法庭判决,让原告方提出更有力的证据,否则邱静兰只能判一个雇凶打人的罪名。
最多也就关几个月。
陆明月才不要这么轻飘飘地审判结果。
她今天甚至都没有出庭旁听,所有现场的内容,都是通过唐缈给她实时传递过来的。
陆明月在江宅堵住江若歆。
“江若歆,邱静兰这次死定了。”
“就连我的舅妈陈彩红都出来指证她,还有以前那个保姆,我程叔,孙小巴,这些人的随便一个证据,就够邱静兰蹲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