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乡绅虽继承家业。
但在其手上,发扬光大,自有几分城府和手段。
这梁成,虽是他李府自己人。
但下人,终究是下人。
平日里可当个人来使。
本质上……
却是一个物件儿。
若是为了一个物件儿,恶了财神爷,这就不值当了。
李乡绅一眼便看出了林铮没有消气,冷哼一声道:
“来人,梁成怠慢我贵客,平日里,又是多嘴多舌,我数次忍让。”
“眼下他却是奴大欺主,以下犯上……拖下去,给我狠狠地打!”
“抽上三十鞭,给他长长记性!”
三十鞭?
梁成吓得面色煞白,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身子不断哆嗦。
这天气儿,摔一跤都能疼半宿。
李府的马鞭,又是老牛皮特制,一层层编制,外表粗糙。
一鞭子下去,连皮带肉,生剐下来一块,深可见骨。
三十鞭子……即便是他能挺下来,也半条命没了!
“林叔……哦不,林爷……”
“老爷,老爷,饶了我,下次我不敢了……”
梁成磕头,砰砰作响,额头都是血。
但林铮不言语。
两个下人,将梁成拖走,声音越来越远。
“林兄,可还满意?”
李乡绅笑着问林铮。
“嗯,李老爷果然赏罚分明,林某佩服。”
“林某年岁大了,如此小人倒也不放心上,只不过,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年轻气盛,若是心里不痛快,难免走山之时,出工不出力。”
林铮也面露惭愧之色。
“明白,明白。”
“人无钢骨,安身不牢。有能耐的人,自然也有心气儿,贤侄又如此年轻,气盛算什么?我年轻之时,比他可差多了!”
李乡绅看林铮给了一个台阶,急忙托了一手:
“这孩子,我心里欢喜,得空了,让他来李府坐坐。”
“你我兄弟相称,他唤我一声叔叔不过分,也让我照拂一二,尽一尽叔叔的本分。”
林铮满口笑道:
“好好好,一定!”
账房送来二十一两白银。
林铮收下。
李乡绅一路送到门口。
二人兄友弟恭,相见恨晚。
离别之际。
李乡绅害怕林铮携带如此多财物,怕被人劫道。
还让两个下人,持了武器,护送林铮离开。
林铮上了牛车,与之李乡绅行礼道别。
二人身影拉开数百米,渐渐消失在对方视线中。
二人那上扬的嘴角,都放了下来。
李乡绅长嘘一口气,喃喃道:
“但愿,那小子,真有能耐吧。”
林铮则是自顾自抽着旱烟,心里盘算:
“老都老了,又害了腿,本不想和小人计较,但这厮前些日子,竟还讥讽过我儿,此事若是忍了,我还算什么父亲?”
“也好,敲打李乡绅一下,立一立威风。”
林铮吐出烟圈,想到儿子,又有几分得意:
“这兔崽子,志向远大,想成武者。”
“咱老林,也和武者老爷打过交道,欲修武道,需心头先养三分恶气,再修七分侠气。”
“做老子的,总要教教他,万万不能太心慈手软了。”
林铮坐在牛车上,摇头晃脑,怡然自得。
出门一趟,赚了二十一两白银。
说出去,只怕别人要冒出红眼病咯!
林铮当了这么多年猎户,猎的山兽,自然也不少。
但这寻棒槌憋宝的能耐,却不如林轩。
一趟赚这么多银子。
饶是林铮,也感觉有些恍然如梦之感。
……
这一切。
林轩自然不晓得。
此刻的林轩,还在山中狩猎。
入夜。
紫雾山的猎户,纷纷下山。
而林轩和老黄,则是精神抖擞。
入夜瘴气。
因人而异。
他人之砒霜,林轩之蜜饯。
“汪汪!”
老黄突然抬起头,对着林轩压低声音吠了两声。
“有猪宝?”
林轩明白了老黄的意思,心中一动。
急忙施展出“闻香识途”的神通。
丝丝缕缕的气味,跃入口鼻。
林轩立即定位到了紫雾山核心地区,一只狂暴,强壮,浑身骚味的野猪,正在横冲直撞。
那野猪显得极为暴躁,所过之处,牛嚼牡丹,大片大片糟蹋和破坏。
野猪虽然是杂食,什么都吃。
但山中入冬之后,食物逐渐减少。
枝叶和树皮,浆果和坚果,菌子之流,虽还能找到。
但营养成分太低。
这头野猪腹中饥饿难耐,正在向紫雾山外围进发,若是在外围,还寻不到食物,少不得要下山去霍霍百姓。
“好一头跑山猪!足有六百斤了,堪称是……野猪王!”
“体内有猪宝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