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安刚刚收拾好东西,其实要带的东西并没有很多,只是很繁琐。昨天冯如玉已经去准备好了父子二人的干粮,他只需要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就行,想要前往青云宗要走很远的山路,据父亲所说,青云宗建立在藏青群山深处,想要去那里要走很远的山路,路途险峻,用不了牛车,只能步行。
冯如玉用藤条编织的背篓装好了接下来半个月要吃的干粮,走出了房间,冯安已经在外等候,他的背上也有一个同样的藤条背篓不过里面并没有放太多东西,因此显得轻便许多,冯如玉看着眼前这个俊美的少年郎,清早透彻的阳光落在冯安身上让人分不清究竟是晨光给了他年轻的活力,还是少年赋予了朝阳蓬勃的朝气,这让他恍惚间想起那日林中笨拙的红衣女孩,他们都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在心里藏起了某种东西。
小安,我们出发了。冯如玉想到了什么,心情不错,或许是年纪大了,他常常回忆起过去的经历。
好的,父亲。冯安跟在冯如玉身后,他们如往常相处时一样,沉默的走在一起,身边有堵无形的墙,直到走出大山,冯安没有再回头,一只多羽鸡从他们头上飞过,这才将他惊醒,回头相望,荒凉的土路上只有几株零散生长的灌木和一只警惕的多羽鸡,冯县已经淹没在青翠的山水之间不见踪影。
冯安收回目光,开口推倒了高墙,母亲和你后来怎么样了呢?
冯安看到父亲愣了愣,不知是没有想到儿子会主动开口,还是在回忆前天晚上的那个故事。多羽鸡在身后咕咕的叫个不停,崎岖不平的土路一眼看不到尽头,父亲温柔慈祥的声音在说着母亲的故事,那个有些俗套,有些无聊的爱情故事。
冯如玉自从赖上女侠之后,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每天吃喝不愁,还能和女侠谈情说爱。
女侠有些无奈,当初抢劫的时候就不应该心慈手软,本来是想收个小弟,结果没成想是个书生,父亲说的果然没错,百无一用是书生,看来自己果然是没有做强人的天赋,按照父亲讲的故事里,自己现在应该剜出这个叫冯如玉小白脸的心肝下酒吃,再桀桀桀的笑几声,方显枭雄本色,其实她一直想不明白人的心肝有什么好吃的,故事里的英雄好汉都很喜欢吃的样子,还有那桀桀桀的笑声,父亲就很喜欢这么笑,然后总是被母亲吊起来抽。这么想来父亲好像混的挺惨的样子,自己还是不要当枭雄了。
冯如玉无从知晓自己刚从鬼门关上走了一圈,他现在想如何提高自己的形象,就像家乡的多羽鸡喜欢羽毛最漂亮,最长的雄性那样,本来他对自己的身材相貌还是很有自信的,可当他见色起意,不对,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发现了,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身上的一切都有了缺口,你无法再对他们视而不见。他感觉自己在身材相貌上没有优势,他读过兵法,自然知道,以彼之长,攻己之短的道理,那么他和女侠相比,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呢?通过这几天和女侠的接触,他发现女侠力大无穷,身手敏捷,最喜欢江湖上那些挨千刀的,最讨厌他这种玉树临风的风流倜傥真君子。可是有一点,他发现这几天女侠完全没有做过饭,吃的全是山里找来的野果,难道说,女侠不会做饭吗?那这个机会不就来了嘛!
从小到大,和女侠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名门大小姐不同,他因为自小父母双亡,所以经常要自己做饭吃,虽然谈不上有多好吃,但好歹也能把饭菜煮熟了。于是,他决定利用自己的厨艺来吸引女侠的注意。
他开始收集食材,从山上采摘了一些新鲜的蔬菜和水果,又打了一只野鸡,准备给女侠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忙碌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做好了。看着色香味俱佳的菜肴,他心里充满了成就感。他带着饭菜来到女侠面前,期待地看着她:“女侠,这是我特意为你做的晚饭,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女侠瞄了一眼桌上的饭菜,眼睛里冒出一丝惊讶。她抄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丢进嘴里,突然瞪大眼睛。“呕……这饭里有毒啊!”女侠唰地一下抽出宝剑,横在了他的脖子上,好你个冯安,谅我待你不薄,你竟敢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