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受害者无罪(1 / 2)

来人正是烟柳馆的花魁,榕娘。

也是被张彦远迫害的受害人之一,叶俏娘。

她身着一袭白衣,乌黑的秀发盘成已婚妇人的发髻,表情坚定,犹如移不动的泰山,傲然跪在荣王的车驾前。

她今日只是来为夫家申冤,为自己申冤。

她是受害人叶俏娘,而非榕娘。

侍卫上前驱赶叶俏娘,“滚开,滚开,哪里来的贱民,莫挡着荣王殿下的车驾。”

叶俏娘高举诉状,高喊道:“民女叶俏娘状告右相张尚莱之子张彦远,欺凌民女,杖打我夫,致其身亡,民女公婆亦死于张彦远之手。”

“请荣王殿下为民女做主!”

“求荣王殿下为民女做主!”

路过的行人停下脚步驻足,看起热闹来。

“不会吧,这又是一个受害人?那周姓姑娘的事还没过去,又出来了一个。”

“民女叶俏娘状告张彦远,凌辱民女,杖杀我夫,逼死我全家,请殿下为民女做主,还我公道。”

荣王推开了马车的门,探出身子,站立在车头,一双眸子看向跪于车前的叶俏娘,眉头微蹙。

“你要告状,应当去东都府或大理寺,而不是来寻本王。”

叶俏娘说道,“王爷,一年前,民女去过东都府和大理寺,东都府的黄大人与大理寺的诸位大人,无一人敢接民女的状纸,并将民女驱逐。”

荣王疑惑道,“不可能,东都府与大理寺怎会不接你的状纸?”

“民女所言句句属实,民女还曾想去刑部递状纸,谁知还未到刑部,便被张家的人掳走,他们将民女投入河中,企图杀民女灭口,若不是民女得人相救,民女早就死了。”

叶俏娘的话让围观的人们一阵喧哗,交头接耳。

“不会真有什么冤情吧,这个妇人的遭遇竟然比前几日那位姑娘的遭遇还惨上数倍。”

“这事肯定是真的呀!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这位娘子怕是也想不当众拦亲王车驾,状告凶手。”

“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谁有这个胆量拦截亲王的车驾。”

“这位娘子不是说了吗?东都府和大理寺都不接她的诉状。”

百姓们纷纷喊话荣王,让荣王被借接下俏娘的状纸,为叶俏娘申冤。

叶俏娘当众申冤,当众状告张彦远,百姓拦住了去路,看来荣王是去不得张相府了。

见状,荣王只得让随从把叶俏娘的状子接过来。

随从接过叶俏娘的诉状,呈给荣王。

状纸字字泣血,内容无不令人震撼恼怒!

荣王看后,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怒火。

民间关于张彦远欺男霸女,草菅人命的流言蜚语比比皆是。

他才出门,便有人拦住他的车驾状告张彦远,看来叶俏娘的冤情是真了。

荣王吩咐随从改道去了大理寺,又让人把叶俏娘也接到了大理寺。

同时,围观的百姓也跟了过去,又引得不少人跟过去凑热闹。

荣王命大理寺即刻受理叶俏娘的案子,大理寺卿是他的门人,叶俏娘曾告到大理寺,却无一人敢接她的诉状。

这是明明白白的渎职!

先是批评了一顿大理寺卿的官员,又命大理寺卿即刻开堂,受理叶俏娘的案子。

大理寺卿坐在案堂上,扶正的官帽,大理寺少卿、寺丞等官员以及荣王在一旁听审。

门外,围得流水不通的百姓个个削尖了脑袋往里钻,都想占一个最好的位置。

大理寺卿看过叶俏娘的诉状,便询问起叶俏娘,张彦远是在何时何地凌辱了她,又在何时打死她相公与公婆。

叶俏娘状告张彦远两条罪行。

其一,状告张彦远侮辱她致流产。

其二,状告张彦远打死了她夫君,逼死她公婆,又指使下人杀她灭口。

当年事发的经过再次讲述了一遍,门口围观的百姓无一怜惜叶俏娘的遭遇,无人不垂泪。

大理寺少卿问道,“叶俏娘,你说张彦远凌辱了你,可有证据。”

“大人想要什么证据,民女就是证据。”

受害人来告官,审案的官员却向她索要她被张彦远欺凌的证据。

她就是证据!

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试问天下间有哪个女子会拿自己的名节、性命来状告别人?

大理寺少卿眼底掠过一抹鄙夷的神色,“没有证据,你如何证明是的张彦远凌辱了你?如你所说事发当时是夜里,你是如何分辨出那人是张彦远,而不是其他人。”

叶俏娘俏丽的脸蛋上鼓起了愤怒。

“民女是来申冤的,不是来接受诸位大人的审判!”

“诸位大人在想女子名节大于天,就不该将自己被恶人欺凌之事说出来?我叶俏娘就不该来申冤!”

“民女是受害人,受害人无罪,有罪的人是那些犯了错的人,诸位大人不去惩罚他们,却来质问民女有无证据。”

话语之间无不是讽刺大理寺。

“难道我们这些受害人就不是你们所说的证据了吗?”

叶俏娘的话引得门外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一阵喧哗。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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