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砰砰——”
清晨,天刚蒙蒙亮,睡梦中的苏大伯一家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老大媳妇,老大媳妇!这都什么时辰了,还睡呢?真是个会享福的懒婆娘,难不成还指着我这个老婆子做饭给你吃吗?还不赶紧给我起来!”
门外,是苏老太太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她抓心挠肺地熬了一夜,可算盼到天亮了。
老大媳妇在镇上养尊处优久了,连伺候人的规矩都忘了,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她!
苏大伯迷迷糊糊地推了推身侧的周氏,“听见娘说的话了吗?反正咱们在乡下也待不久,你多顺着娘就是……”
周氏无可奈何地翻身下床,心里却把苏老婆子骂了个狗血淋头,更是将这笔账算在了苏璃头上。
苏老太太指挥着老大媳妇做饭,老二媳妇打扫鸡圈鸭圈,瞧着院中正在清扫的老四媳妇,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绝佳的好主意……
吃过饭,苏向盛拿起竹竿放鸭子去了,临走前,还不忘挎上自己的小背篓,信心满满地给了苏璃一个眼神。
药材,他可没忘记自己跟姐姐的约定!
苏璃微笑着冲他摆摆手,接着就提起篮子跟在苏向阳与何氏后头,三人来到山脚底下的一片玉米地前。
这一亩地的玉米是苏家口粮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说靠近山脚,土地贫瘠了些,但每年少说也能收上两百多斤,剩下的玉米杆子可以喂鸡喂鸭,晒干的玉米芯子也可以留到冬天烧火。
只是,这收玉米却是个苦差事。
玉米叶子两边锋利,稍不注意就会在脸上、胳膊上划出道道血痕,火辣辣地疼。还有那玉米杆子也不是善茬,东倒西歪地扎在地里,一脚下去,就能直接穿破鞋底,刺进脚掌。
每年这时候,收玉米的活都是交给四房来做,苏璃从小没少遭罪。
“趁着日头不高,赶紧干活吧。”苏向阳将袖口扎紧,一头扎进了玉米丛中,弓腰驼背,穿梭于玉米之间,干脆利落。
苏璃心里惦记着采摘草药,手下的动作自然也不慢。
随着日头渐渐升起,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酷热难耐。
没过一会儿,汗水便浸湿了三人的衣裳,咸涩的汗水流进眼里、嘴里,被叶子划破的细小伤口也跟着刺痛起来。
可谁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直至烈日高悬,临近晌午,三人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树荫底下休息,中午胡氏会来送饭,就不必回去了。
“嫂子,你的脚怎么了?”
苏璃眼尖地瞧见何氏的袜子有些泛红。
不顾何氏的闪躲,苏璃连忙将她的鞋袜褪下,这才发现,何氏的脚底果然破了一个口子,鲜血淋漓,显然是方才在地里扎伤的。
“不碍事的,就是扎了一下,没事!小妹你要去哪里?小妹!”
苏向阳怔怔地盯着自家媳妇被晒得发红的脸,还有那受伤的脚,心里一阵刺痛:“燕红,你怎么不跟我说呢?是我没用,让你受委屈了……”
“我没事,干活哪有不受伤的,我没那么娇气。”
何氏转头对上丈夫那双饱含疼惜与自责的眼睛,仿若被火烫了一下,连忙垂下眼眸,低声说道:“可别耽误了农活。”
“嫂子,把这个捣碎敷在伤口上,可以止血!”苏璃气喘吁吁地小跑回来,手里拿着几棵刺儿菜。
这是田间地头常见的一种野草,有止血消肿,治疗外疮的功效。
她小心翼翼地将药草敷在伤口之上,何氏顿觉一阵清凉感传来,不禁红了眼眶:“小妹,多谢你。”
三人喝了水,又坐在树下歇了会儿,却始终不见胡氏来送饭。
“娘可能被什么事儿给耽搁了吧?咱们接着干活,说不定娘一会儿就送饭来了。”
苏向阳站起身,朝苏家的方向望了望,嘱咐自家媳妇儿乖乖休息,自己一个人又下了地。
趁着休息的功夫,苏璃已经采了几十棵白芨和翻白草,原以为药材难得,没想到自己身边处处都有。
尤其是村后的这座小山,简直是一座蒙尘的宝库,怪不得前世苏珍只靠卖药材就挣了几十两银子。
“嫂子,你脚还伤着,下午就别干活了,剩下的活交给我跟大哥就行了。”
苏璃将药材拾掇干净,放进了背篓里,转头朝正埋头苦干的苏向阳走去。
何氏的脚虽止住了血,可伤口未愈,实在不宜走动,她不愿意干坐着,就靠着树干扒玉米皮,一刻也没闲着。
三人就这样一边干活一边等,一直等到日头西斜,整片玉米地都包裹在山的影子里,却依旧没见着胡氏的身影。
苏璃直起腰,擦了把额头的汗,眯着眼睛看了眼天边的太阳:“大哥,这都过了申时了,再有一个时辰都该吃晚饭了,娘怎么还不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走,不干了,回家瞧瞧去。”苏向阳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自从父亲出事,他对这个家突然升起了一股没来由的恐惧,仿佛那不是家,而是龙潭虎穴。
干了一天的活,三人灰头土脸地回到家中,却仍旧不见母亲的身影。
来不及喝一口凉水,苏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