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里有很多禁食习惯,虽然信徒们往往坚持得并不彻底,不像萨克森人,当初圣马可的遗骸偷运到威尼斯的时候就藏在一堆猪肉里,那些萨克森人碰都不会碰。
但有条底线信徒们还是坚持的,那就是禁止食人。新教式微之后的美国取而代之崛起的是素食主义和禅宗,大概也是70年代的时候开始素食主义风靡西方。
婆罗门也是不吃肉食的,他们在印度是上层阶级,同样素食主义的参与者也主要是上层精英,他们那么做大致是出自于道德提升和生理状况的调整。
婆罗门以前是担任的祭祀,主要掌握神权和占卜,统御民众和从事兵役的种姓是刹地利。按照佛教的规定,祭祀是不能杀生的,这也是他们吃素的原因之一。而按照旧约和摩西五经的规定,祭祀是可以杀生的,他们要把献祭的牲口杀了,内脏按照规定的方式焚烧、扬灰。
指望那些瘦骨嶙峋、素食主义、在曼哈顿摩天楼里工作的白领拿枪从军是不可能的,军队里面以男性居多,没肉吃他们才闹事。
谁能想象那个画面呢?一个可以吃生牛肉的美国海军陆战队特种兵和一个注重健康饮食,平时坚持跑步运动的名校女高材生共处绝境,他们俩谁更有可能逃脱?
吃肉还是吃素本来是中性词,因为设计伦理问题而遭到了批判。
人类是杂食动物,因为什么都吃所以才淘汰了其他生物,才站在了食物链顶端。一旦人类从神坛上陨落,重新回到食物链中就要面对被别的生物猎杀的命运,草食动物尚且都有犄角,人类到时候又要用什么来抵抗呢?
哦,人还有智慧、武器、枪、导弹,祭祀怎么不试试念念佛经让那些畜生安静?
罗斯福实施新政的时候是通过广播,像在火炉边谈话般号召美国人民不要把钱放在自己家,要放在有资质和信用的银行里,这才解决了通货紧缩的问题。
他虽然是个残疾人,却是个好总统。
然而只是他个人能力优秀,没有配合他的民众他也成不了事的。
这个世界不缺想要当领袖的人,却缺少配合领袖的群众。满大街都是人,可他们都是反对者的话,领袖一样也干不成事,甚至还要担心自己被群众打死。
城市是犯罪率高发的地方,有些社区很危险,布鲁斯·韦恩的父母被两个小贼给枪杀了。
去乡下的话也不见得安全,住在大房子里必须要配备枪支。
一个不安、焦虑和充满尖锐矛盾的社会由一群缺乏包容心,强调个人成功和政治正确的精英统治,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塞勒姆的村民一样把脏水往别人身上泼。
他们胡言乱语,提供的证据根本经不起超越合理质疑的质疑,却还是强行通过了他们想干的事。这就很有清教徒的风格,虽然他们一开始离开欧洲是为了躲避王权的。
和这些神智不清又毫无生气的人一起过日子是一种煎熬,可怕的是他们还要把他们的生活方式传播给整个人类社会,让所有人都和他们一样过“虔诚”、“体面”的生活。
从五月开始,塞缪尔·帕里斯每周都要步行五英里到塞勒姆镇上举行审讯。
总督来了之后,科顿·马瑟就离开了他的家和英格利斯·马瑟担任他的神学顾问。
“超级明星”还有一个身份,是他给总督菲普斯实施的洗礼,那个时候总督距离婴儿时期已经过了22年,而东正教徒是反对迟施洗礼的。他们怀疑这个“土生土长”的马萨诸塞总督能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相比起新的国王特许状,他们更希望旧国王特许状,也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选出新的总督,而不是国王委任。
丹福斯也不是真的那么关心被告是否无辜,他正忙着组建巫师法庭。
当时的新英格兰存在着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一套是英格兰的,一套是马萨诸塞的。巫师法庭的法官们宣誓就职后需要求助于现有的专家,法庭上九名法官中有4人是科顿·马瑟的密友,从乔治·伯勒斯被捕后,这个审讯的性质就变味了,在陪审员聚集前法庭就发出了11份逮捕令,其中就包括刚从前线回来的约翰·奥尔登。
这位六十六岁的船长是普利茅斯一个奠基者家庭的长子,曾随马萨诸塞州最强的军团到达缅因,为约克县被印第安人带走的俘虏谈判。
他与塞勒姆毫无瓜葛,仅仅和总督委派的法官塞缪尔·休厄尔很亲密,在做船长的时候他与休厄尔的岳父长期做生意。
可是就在几个村民的控告之下,5月31日那天他就出现在了临时法庭的被告席上。
欧洲的巫术审判一向都是如此的,不过约翰·怀斯递交的32人联名书还是让哈桑感觉到了不安。他几乎从头至尾都参与了审判,如果那些原告真的都是在说谎编故事,那么以后哈桑的日子就会不好过了。于是在他决定测试一下女孩们,他让从没有到过塞勒姆,女孩们完全不认识的奥尔登在没有警卫控制的情况下躲在人群里,让女孩们找出那个折磨她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