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远的号声传了出去,广场的一端便有了呼应,不知道今日参加检阅的士兵有多少,但是齐齐呐喊的声音,却是冲破云霄。
这个时候,城门上的巨鼓,已然是换了节奏,萧笙知道,这节奏就是下面的军兵们行进的节奏,听得人热血沸腾。果然,在这隆隆的鼓声之中,广场的南边,士兵们行进了过来。
和上次萧笙安排的不一样的是,这次仿佛是更加严谨,纯粹是为了耀武扬威而来,带队的将军并非别人,正是乾元国的兵马大将军铁奎是也。
萧笙这次来乾元国,不止一次见到铁奎,却从来没有见到过铁奎这样的打扮,只见铁奎身贴身穿着一件纯黑色的中衣,外面罩着黑色的征袍,在外面,便是一套青铜的甲胄。
在诸多的甲胄之中,青铜的甲胄是公认的防护能力最强的,但是却笨重异常,其他的甲胄的叶片,都是铁匠们用锤子砸出来的,轻薄结实,而青铜甲的叶片,却是用模范铸造而成的,只需要一想,就可以知道,这甲胄的分量,寻常人别说是穿戴,就算是两个人去抬,也不一定能够搬得动,但是这铁奎,竟是
将这东西穿在了身上,实在是令人咋舌。
铁奎的身后,便是一连三个骑兵方队,这三个骑兵方队还是有一些不同的,第一个是重装奇兵,这些人身上都输穿着四五十斤的甲胄,个个都是勇武凶悍的样子,手里面捏着长枪,这长枪也是出了号的,大概在一丈五尺开外的。都是斜向前举着,每一个横排,长枪举起来的高度都是一致的,让萧笙惊叹的是,这些人所骑的马,却是个头出奇的大,比起普通的战马,足足高出了一头,身上也是穿着甲胄,算算,连同骑兵,再加上武器军械,再加上两套最重的甲胄,这匹马还能狂奔,的确是万里挑一的好马了。
这个方队的战斗力,可谓是无敌的,他们的最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放在全军的前面,冲锋时,这些人就是整个队伍的一把尖刀,可以想象一下,倘若是两国交战,敌对的势力,有什么军队能抵挡得住这只铁骑的全速攻击?
试想一下都是让人心惊胆寒,在战场之上,遇到这支部队的下场就是被碾压,被践踏。
接下来的轻装骑兵,和前面的骑兵不同的是,这些骑兵就精悍
了许多,身上都没有穿那么沉重的铠甲,我若是穿着皮甲,手里也不是长矛,是一把一把雪亮的马刀。马刀刀身很窄,但是刃口却是很长,足足有五六尺的长度,在这个长度之下,既可以收放自如,有可以尽情的收割敌人的头颅,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这支部队的用处,也是十分明确的,他们主要是对付打烂了阵势的步兵,因为重装骑兵的速度始终是一个大问题,在增加了冲击力的前提之下,放弃了速度和灵活性,待对方的阵列被摧毁,满战场都是敌军的时候,那么这支部队便派上了用场。
因为凡是有一些带兵经验的将官都知道,骑兵遇上了补兵,都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这些家伙就像是狼群杀入羊群一般,手里的马刀,便是无常手里的铁链,是战场上判命的生死符!
在轻装骑兵身后,却是一整个方队的斥候。
萧笙有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斥候怎么会作为一个单独的兵种,被拉上了阅兵的队伍之中?
萧笙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也是经历了几战,但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学习,都是凭借着一腔气势,还有
挖陷阱套白狼。若是两军真的拉开了架势,准备决战的时候,估计萧笙就会无所适从。
这斥候在军队之中的作用,岂能是可以小视的,斥候作为战场之上指挥者的耳朵和嘴巴,往往承担着更重要的作用,在那个时候,通讯还是不发达,指挥数万乃至数十万军兵战斗,只有靠旗号,但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旗号失去的作用的时候,斥候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其实斥候的作用还不仅仅局限于传递命令,在前期侦查,后期捕捉漏网之鱼的时候,也是发挥相当大的作用,一个斥候的失误,可能关乎整个战局。
萧笙看着看着,不由的叹了一口气,乾元军力的进步和发展,是萧笙看在眼睛里的,想来,第一次进行阅兵的时候,那个时候乾元国是一个什么情况?城中的步兵几乎被饿死,只有慕容德手里的禁军富得流油,在第一次阅兵的时候,只有步兵,步兵,兵种单一且缺乏训练,而现在呢?迎面过来的三个骑兵的方阵,其实恢弘,排山倒海,慕容涉归真的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涉归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满意的看着诸
王惊恐的眼神,心道,这就算是达到目的了,看向萧笙的时候,只见萧笙的眼神之中并不是惊恐,倒像是在思考一般,慕容涉归问道:“萧笙,我的军马,可强壮乎?”
萧笙被这个问题问的措手不及,打断了他的思路,萧笙笑道:“却也是强壮!试问当今天下的军马之强,没有人能和慕容兄你比肩的了!”
莫容涉归接着问道:“那和沈约的十万主力大军相比呢?你是跟他们交锋过的,应该是见识过他们的战力,你认为呢?”
这句话确实诛心之论,萧笙心里暗骂,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指东打西指桑骂槐的本事了?看样子是在